10.3969/j.issn.1007-032X.2013.02.007
我国婚姻法的变迁:以婚姻的充分自由为导向——基于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的论断
婚姻的充分自由包括结婚的充分自由和离婚的充分自由.根据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的论断,以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比分析1950、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和2011年《〈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认为,建国后,我国婚姻法变迁呈现出以婚姻的充分自由为导向的特征,解释(三)更是恩格斯婚姻家庭论断和婚姻充分自由在现代社会的倡导和实践,是改善妇女地位的催化剂,能促进夫妻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婚姻生活,更好地实现可持续的家庭幸福.
婚姻、家庭、婚姻法、婚姻变迁、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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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JBK1207029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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