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032X.2012.01.003
养老机构的职能再造:基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发展的思考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梳理相关政府文件和考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发现,长期以来对养老机构的职能作用过于强调其补充地位,以致机构在发展中存在定位不清、结构不合理、入住人员福利反向导向等问题,在社会养老体系中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据此认为,应根据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清晰定位并再造机构职能,使机构养老服务在承担集中供养及照护服务的同时,对居家养老提供示范和支持,实现机构与家庭、社区的互联互通,从而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
养老机构、职能定位、集中供养、照护服务、开放互动式服务
C913.6;C913.7(社会学)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YD45YB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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