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47/j.ISSN1008-2646.2021.06.005
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侵权判定新规则分析 ——以"敦骏诉腾达案"为视角
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的侵权判断由于案件事实的多变存在一定的难度,目前新出现的网络通信领域下的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也并不适用传统的专利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制度.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分析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的构成要素.同时,对比美国"控制或指挥"标准与我国"实质性固化"标准,得出两者之间的异同,并进一步总结对我国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与启示.
网络通信;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控制或指挥"标准;"实质性固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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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2021-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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