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646.2018.05.003
商业秘密侵权中默示条款制度研究
在英美法系中,默示条款制度是用以填补合同瑕疵的制度,其灵活性和补足性的特征高度契合了商业秘密这一保护客体道德性价值判断的需求,美国商业秘密司法审判实践中广泛地借助默示条款制度来实现对当事人合同中所遗漏内容的补充,用以突破财产权保护的局限性,维护商业秘密侵权中的道德底线,更有效地实现了商业秘密的权利救济.但这种制度让法官可以冠冕堂皇地破坏意思自治原则,为当事人增设新的合同条款,如何确立增设标准是该制度的技术性难题,应从利益平衡和法经济学的角度展开分析,探寻其具体的适用规则和限制,力求为商业秘密默示条款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探寻可行的途径.
商业秘密、权利救济、默示条款、财产权理论、义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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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523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民事法律制度应对研究"17YJC820040;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专利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研究"16FXC002
2018-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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