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646.2018.04.009
UGC模式下网络游戏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 ——以《绝地求生》为例
UGC模式下网络游戏直播呈现的是一种游戏主播自玩自播的方式.在此模式下,游戏主播直播画面、游戏解说内容只要符合创新和可复制性的要求,就可以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主体范畴应更新拓展至网络环境下的网络游戏主播.网络游戏直播中,主播对网络游戏的使用可以依据"转换性使用"而构成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行为.
网络游戏直播、著作权、作品、绝地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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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0917014109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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