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补充责任研究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注意义务是其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补充责任的法理基础。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有助于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职工实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补偿。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补充责任应当破除相关立法和企业法律人格独立性形成的法律障碍。
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安全注意义务、补充责任
D925.1(中国法律)
2014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No.14FXB002。
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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