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646.2011.01.020
"战后法"法律建构初探
战争法分为诉诸战争的权利和战时法两个部分,分别调整发动战争和进行战争两个阶段,而恢复和平与战后重建阶段缺乏足够的国际法,战后阶段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会严重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战争法结构缺陷可以用"战后法"来补救,因为"战后法"反映了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消除潜在冲突、达到持久和平.近年来关于"战后法"的讨论日益增多,但在概念、性质、内容、原则等方面争议颇大,尚未形成共识,需要进一步研究.
战后法、战时法、诉诸战争的权利、战争法
24
D995(国际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军事需求下的国际人道法"07JJD820164子课题阶段性成果
2011-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