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646.2010.03.005
我国政府不能放弃组织公有经济的职能
政府参与组织实体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更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为此,我国政府要主动担责,不怕被问责,不怕被指责.
政府、组织、实体经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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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0.3(中国经济)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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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2646.2010.03.005
政府、组织、实体经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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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0.3(中国经济)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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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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