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6989.2019.02.20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德宏州提供资金、技术等要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形成了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重要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分析这些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可以为其经营发展和服务功能实现创造良好环境,真正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功能、解决措施
F324;F832.35;F061.5
2019-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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