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牧区专业化合作社管理和制度建设
牧业合作社以把农牧民组织起来,实行股份制,自愿入股,草场、土地流转,实行集中养殖、集约生产、统一出售、规模化发展、年底分红为前提,并且由于合作社极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可以提高养殖效益,所以吸引了很多农牧民参加到合作组织中。合作经济的意义和价值也已达成共识:合作经济有利于提高农牧民市场谈判地位、增加农牧民收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但是现实中合作社成立的多,真正见成效的却为数不多,本文将从专业化合作社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来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
牧区专业化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F320.3;S572;F276.2
2016-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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