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警务合作的障碍
为更有效地同跨国犯罪和国际犯罪活动作斗争,各国司法机关必须开展国际合作,即管辖合作,建立侦察协作机制,无论是本国公民犯罪,还是外国人犯罪,终究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本文之所以研究中国国际警务合作的障碍,目的是在总结我国参与国际警务合作的经验基础上找准问题,提出使我国同其他国家一道进一步开展国际警务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国际有组织犯罪及国际恐怖主义,为保障我国的和平发展和世界的和平发展做出更大国际贡献.
国际警务合作、国际犯罪、合作障碍
D924.11;D815.5;D618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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