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股份合作社清算中的定位
农村经济改革的核心在于土地,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新兴的合作方式,对土地产权有着特殊的要求,尤其是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产权的不明晰直接导致土地合作社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困境.本文在分析入股土地合作社的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基础上,否定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流转,肯定物权性流转,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社清算的观点及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流转、债权性流转、建议
F321.1;D923.2;F275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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