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理标志法律保护体系的重构——基于对现有多元立法模式的反思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方向.通过实例研究和经济分析发现,地理标志对乡村振兴起着引领和促进作用.我国现行地理标志立法是多元化的,即采用商标法和部门规章并行保护模式,存在立法层次不一、概念混乱、权利界限不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推进.从地理标志的权利特征出发,比较分析法国和美国两种不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成因及其对我国的借鉴价值,提出整合现行多元管理和保护模式,构建地理标志专门法——《地理标志保护法》.《地理标志保护法》应统一地理标志概念、明确权利属性、界定保护范围;统一地理标志的注册条件和审查程序;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监管,强化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乡村振兴、地理标志、商标权、法律保护
F207;D923(国民经济管理)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C-MZW18002
2020-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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