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查处力度、财政透明度与“屡查屡犯”缓解——来自省级审计机关财政审计的证据
以“屡查屡犯”缓解程度计量财政审计有效性,选取2009-2015年我国31个省级单位审计机关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研究当年财政审计查处力度对次年“屡查屡犯”缓解程度的影响,并考察财政透明度对两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审计查处力度越大,对次年财政审计“屡查屡犯”的缓解效果越明显,财政审计越有效;在高财政透明度环境下,审计查处力度对“屡查屡犯”的缓解效果能够得到显著增强.基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应当继续加大审计查处力度,以提升财政审计的威慑性;另一方面,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当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以全面提升财政透明度,同时应当积极支持第三方公平公正地进行财政透明度评估,以增强财政透明度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研究结论对于加快缓解“屡查屡犯”现象,提高财政审计有效性,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启示意义.
审计查处力度、财政透明度、财政审计有效性、屡查屡犯
F239(会计)
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晋教研函”2019”6号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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