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经营开放性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基于我国重污染行业的实证分析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的研究关注点.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仍处于发展阶段,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质量和内容在不同行业、地区、股权结构间表现出明显差异.以我国沪深A股重污染行业2009-2015年相关信息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分别探讨了我国政府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以及经营开放性程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研究发现,政府的监管力度会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产生积极影响,而从外资占比和境外收入占比两个维度进行衡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经营开放性存在正向影响.为此,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政府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开拓国际间的贸易和投融资范围,吸收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经验,从而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引导.
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监管、经营开放性
F272.3;F426(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019-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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