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FATCA到CAA:情报交换、信息报告强制披露新指引
美国国会于2010年颁布的《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已经于2010年3月8日生效.该法案开创了纳税人国外涉税信息报告的先河,对世界各国和全球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也于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创建全球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新准则:主管当局协议(CAA即: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和通用报告准则.同年经合组织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13号方案《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别报告指南》明确了纳税人分国别报告义务.国际税收新报告模式的出现,对我国国际税收报告义务的立法形成了重要借鉴.
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通用报告准则、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报告义务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15-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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