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研究”课题研讨会观点综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作为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市率先试点以来,逐步、有序地推进.2012年9月1日起“,营改增”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1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再次扩容提速,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营改增”又分别扩展至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形成了新的格局.“营改增”试点以来,江苏省各地的税务机关勇担重任,先行先试,精心组织,完善措施,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为“营改增”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开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
2015-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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