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风险与防范
国务院颁布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明确了民间资本可以进入金融领域,这有利于民间投资领域的拓展和构建市场化的金融体系.本文简要描述了江苏地区民间资本的现状,重点分析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民间资本、金融领域、风险防范
F832(金融、银行)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江苏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风险与对策研究》2012ZDIXM017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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