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江苏建设与环境法制完善
1996年以来,江苏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省人大颁布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将环保问题作为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并提出江苏生态省的建设目标.本文系统地阐述了生态江苏建设与环境法制完善的内在关系及环境法制建设的国际经验,并着眼于江苏生态建设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
生态江苏、环境法制建设
F061.5(经济学分支科学)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基金一般项目C0603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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