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参与分配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我国设立参与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弥补破产主体有限性的缺陷,但由于其与破产制度在功能和价值目标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参与分配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的弊端,如举证责任难以落实、不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等.本文分析了该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原因,并设想从设立目的、实施条件、分配顺序等方面对其进行完善.
参与分配、强制执行、举证责任
D922.29(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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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强制执行、举证责任
D922.29(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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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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