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移动网络时代新闻传播中的版权保护
移动网络时代的新闻传播饱受版权侵权之苦,这其中既有对法律规定理解不当的原因,也有新闻传播现实特点的影响.加强新闻传播中的版权保护,在法律上需要明确不享有版权之“时事新闻”的“事实表达”内涵和基本要素,准确界定“时事性文章”“不可避免地再现”等作品新闻报道合理使用中的关键概念,以及拒绝承认“报刊网络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在现实中,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实时新闻作品的快速有偿征集和嗣后取得机制,明确与记者、投稿人和特约评论员约定相关作品的版权归属和利用,加强与新闻客户端开发者之间的合作,改变主要以版权内容直接收益的运营模式而增加间接利润的比重,以及应用技术手段增强版权的宣示和保护.
移动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版权、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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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1010-YAH17048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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