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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2129.2012.02.012

责任主体视角下FOB卖方的无单放货风险防范

引用
无单放货是FOB卖方时刻面临的风险,正确识别无单放货的责任主体对实践中FOB卖方如何应对无单放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无单提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无单放货行为的关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责任主体而言,无单放货主要是承运人的责任,但特殊情况下的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对于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无单提货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货运代理人由于身份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否需要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关键在于其与无单放货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无单放货、责任主体、FOB卖方、风险防范

14

D996.1(国际法)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科研项目JYCKZll03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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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2129

32-1548/C

14

201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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