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19.01.005
论私人自治的限制理论
私人自治是民法的基石,但其在现代社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全面认识与理解这些限制,对正确理解私人自治,准确把握私法的本质,从而更好地理解与协调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限制的必要性上,须考虑保障每个人都能享有自治以及他人自治是自己自治的条件.限制的目的类型,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须分别考虑对受限制人自身利益的保护、对相对人利益的保护、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对法律交往的保护、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前述复合利益的保护.就限制的法律手段而言,有宪法层面的基础性限制、订立审查限制、信息要求限制、形式审查限制、强行法的特定审查限制以及一般内容审查限制.
私人自治、意思自治、私法自治、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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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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