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18.05.008
“一带一路”建设中创设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理论探索
在世界多国积极推动建立国际商事法庭(院)的背景下,为构建“一带一路”规则体系,完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中国应当创设国际商事法庭.当前各国的国际商事法庭(院)大致可以分为涉外商事法庭、混合“国际”商事法院、混合“国内”商事法院和离岸商事法庭.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提升世界各国对中国法律的认同感,我国应当把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定位为离岸国际商事法庭,并在完善国内商事司法制度与设计国际商事法庭特殊规则两个方面同时开展工作.
“一带一路”倡议、国际商事法庭、离岸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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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FX008
2018-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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