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17.05.008
我国劳资集体争议的法律规制体系建构研究
现有的成文法规定将我国劳资集体争议分为三种类型,即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和集体行动争议.不同类型的集体争议,由于其性质特点的差异,其处理机制也有所不同.现行法律关于劳资集体争议的处理机制尚不健全,没有形成完整的统一体系.集体争议处理的核心是保障劳动者的集体权利,要以“劳工三权”即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集体争议权为基础,构建完整和系统的劳资集体争议规制体系.
集体争议类型、处理机制、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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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95
2018-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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