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官法和法学家法之间的关系——以罗马-德国法为中心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7278.2017.05.007

民法典、法官法和法学家法之间的关系——以罗马-德国法为中心

引用
我国学界对法源问题的研究还没有深入地展开,目前主流的法源观仍然是制定法实证主义.然而,制定法实证主义的法源观并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法源关系,而且会对法学研究造成很大的危害.通过历史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法官法和法学家法之间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互动关系.法典在优士丁尼之后一直处于法源的上层;法官法在古典罗马法时期之后遭受很大的限制,最终在20世纪获得复兴;法学家法即使居于次要地位,也一直为法源提供稳定的支持.法源关系的发展史揭示了不同时期的法源观,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以及民法学研究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首先,从法学家法和制定法的关系来看,民法典编纂的意义不大,不会对我国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产生太大的影响.其次,我国民法学研究不应过分注重法条解释,应避免受到“民法典牢房”和“概念法学”思维方式的限制.最后,民法典的教科书功能应当被取消.

法源、制定法实证主义、荣誉法、法官法、民法典

54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6SFB5005

2018-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1-5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007-7278

32-1084/C

54

2017,54(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