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博彩业中的国家垄断与竞争——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体育博彩判例切入
德国博彩市场的自由化既反映了秩序要求与经济利益的相互博弈,也体现了以公法为载体、由欧洲共同体的立法和现实所推动的国家立场.德国博彩的国家垄断意味着国家对公共准入的资产价值游戏(博彩)的处置权,体现为国家的博彩保留以及基于联邦制结构和州对博彩的高权而形成博彩垄断上的“地区性原则”.通过体育博彩的判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强调指出:博彩的国家垄断的宪法正当性依据在于其必须是一个与赌博相关的危险相对抗的适当手段.因此在这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中,贯穿始终的理念并不是尽可能地把博彩业置于市场调控之下而降低国家干预的程度,重要的是在防范危险的模式下要加强对国家垄断的目的制约,而在其纯经济行为的领域则保留对垄断企业卡特尔法上竞争限制的审查.
博彩的国家垄断、宪法正当性、防范危险模式、卡特尔法
51
F12;F7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BFX119;南京大学“985”三期基金
2014-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