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刑法身份困惑的社会学思考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开发与流转日益成为地方政府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重心,村官群体也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村官手中掌握着很大的土地处置权以及与土地相关的其他权力,这些权力构成了村官的寻租平台,在村集体土地的整理、征用和交易过程中,“村官”腐败现象滋生并蔓延开来.村官腐败问题严重地损害了农村社会肌体的健康,也成为农民信访高潮的重要诱因.然而,检察机关等权力机关面对汹涌而来的农民反映村官腐败问题的信访浪潮却有心无力.刑事立法在村官身份问题上的含混给检察机关带来了严重的认识困惑,制约了检察机关查办村官腐败问题的积极性;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中国农村超复杂的社会生态.村官对中国农村的治理非常清晰而生动地展示了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与架构,那就是国家权力与乡土权威的互动、国家法律与地方知识的共洽.这种互动与共洽所形成的中国特色的地方秩序,维系着中国农村的运行.在这种模式中,既有国家的经络,又有社会的架构;既不是简单的国家,也不是纯粹的社会,这使得村官同时拥有国家代理人和村民代理人的双重面孔,使村官的身份显得相当模糊.这正是造成村官刑法身份困惑的深层原因.
乡村治理模式、村官、国家代理人、村民代理人、赢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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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F32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FX03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3M531148;上海市一流学科建设项目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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