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北京食品卫生管理探析——兼论中国式“依法行政”
北京的食品卫生管理创立于清末新政时期,初为警察机构职能之一,1928年后,几经改制,成为卫生局管辖的事务.到1937年,已形成一套基于食品卫生法规的管理制度,并开启专业化的转变.但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食品卫生管理名存实亡:牲畜检验成为警饷的重要来源之一,与卫生基本无关;汽水管理因各种原因未能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雨言,无论从国家对待卫生执法的态度,还是从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文化习惯来分析,食品卫生管理都面临着法不责众的难题.希望文章对食品卫生管理的论述,能揭示出民初中国的依法行政的实质是法律的工具化.
北京、民国初年、食品卫生、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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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9;R18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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