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法律人化解法律经济学难题的蹊径
法律经济学引入我国后呈现出两张皮现象.一方面,经济学界利用其数理分析优势将最大化理念扩及几乎所有的传统法学领域;另一方面,法律学界大多处于既难以抗衡也无法应对、或退避三舍、或不屑一顾的矛盾尴尬境地.这不仅仅由于法律人数理基础薄弱使然,更主要的是根源于法学界鲜有人能够真正理解法律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理论的真谛,从而大大削弱了这一新兴学科在推进我国法制建设、法学理论科学化进程中所能发挥的应有作用.除了着力理解科斯定理的内核外,有关将资源配置转换为权利配置的原创思想以及总体的、边际的和替代的综合性研究方法,张五常对于合约选择局限条件的精妙概括,或许是引领法律人通向法律经济学蹊径的法门.经此传导,利益衡量论科学化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法律经济学、理论内核、权利配置、局限条件、利益衡量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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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D9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83;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1FXA002;南京大学“985”三期基金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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