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立冲突到互利合作——基于不同利益主体议价权力消长变化的分析
在以知识为基础、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世界经济中,寻求、获取互补性战略资源和能力已经成为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这两个不同利益主体的共同需求,而双方立足于传统议价资源基础上的议价权力也出现了微妙变化.在"起飞"阶段,跨国公司与发展中东道国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在不对等的议价权力之上,随着东道国经济进入更加成熟的发展阶段,双方之间有可能在一些新兴的产业领域内重新谈判,进而构筑合作共赢的新型利益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发展中东道国之间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在区位资源的供给方面打造各自的差异化优势,而知识基础设施建设、特定中间投入品的定制、区位限制性资源的培育和发展等都有可能成为吸引跨国公司后续高质量投资的关键,这也促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朝着合作而非对立、相互依存而非单向依附的方向转变.
战略性资产和能力、区位限制性资源、议价权力、利益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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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1;I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BJL046
2010-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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