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7.05.015
软法治理的迷失与归位——对政府规制中软法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思考
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呼唤政府规制的转型,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在政府规制中推行软法治理.软法治理逐渐获得社会各方利益主体的认可,因为其适应了政府规制现状和公众参与的诉求以及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尊重.软法治理的兴起值得弘扬,但前提在于对"软法"有着正确的认识,要从对形式软法的渴望转变为对实质软法的追求.因此从商谈立法理论的视角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认清软法及软法治理的内涵.通过对我国行政司法实践的检索,我们发现被我国学界认同为"软法"的一些政府规制政策,实际上背离了软法的精神.而正确认识软法治理价值的前提在于对软法实质意义的尊重,即软法应该是以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福利为中心,在公众参与和协商民主基础上形成的政府规制的权力渊源.
软法治理、政府规制、形式软法、实质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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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F06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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