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6.04.011
《吕氏春秋》中的民与君民关系
<吕氏春秋>所理解的民,是与天同气的群氓.一方面,民愚昧无知,只知逐欲求利; 另一方面,民又是与天同气的,民心反映着天心.民是群氓,故必须立百官来治理;民与天同气,故 举事必顺民心.民本与君本于是表现为一种循环的逻辑,君与民互为目的,亦互为工具.民心不可违背,但民只能以天为中介间接影响于君.民因为与天同气而客体化了,只是治的对象,不能成为治道的主体.这是<吕氏春秋>中民本思想的真实涵义,它与民主(民治)毫无关系.中国古代的"民本"之说,大抵如斯.
<吕氏春秋>、民、君、天、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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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9 (先秦哲学(~前220年))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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