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5.04.017
全球视野下的恢复性司法
在全球视野下,恢复性司法的实践主要有三种形式:和解、协商和圆形会谈;另外还有两种由犯罪人提供的弥补方式:恢复性补偿和社区劳动.与刑事司法程序重点关注剥夺犯罪人权利、恢复已经遭到破坏的法益以及惩罚犯罪、防止再犯不同,恢复性司法重点考虑对被害人的补偿、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修复以及补救由犯罪造成的其他损害.正因为恢复性司法能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并能够在解决法院积案和监狱人满为患的困境、促进司法活动的透明公开、减少再犯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接受并采用恢复性司法来处理犯罪问题.
恢复性司法、被害人、犯罪人、刑事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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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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