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5.02.010
"乡下锣鼓乡下敲"--中国农村基层法官在法与情理之间的沟通策略
"情理"之于中国人,不仅是一种行为模式,而且是一种正义观.农村基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经常遭遇法与情理的冲突.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法官不得不在法与情理之间采取沟通策略:在具体案件中利用情理地方性知识,采取当事人容易接受的语言与行为进行说服,甚至用非正式的方式操作法定制度,用法官的话说就是"乡下锣鼓乡下敲",其实质是把审判的合法性转化为道德上的合理性,从而使审判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承认.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中国社会中的法律与政治分化程度低下,司法往往成为政治过程.
法与情理、沟通策略、审判的合法性、司法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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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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