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5.01.008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探析--兼论我国《公司法》相关制度之完善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虽然注意到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各自关涉的利益差异,并分定了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的规则,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对于内部转让,首先,应肯定股东自治原则,即确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其次,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应当明确告知股东可以通过章程安排内部转让规则,并进一步设计最佳具体规则供其选择.对于外部转让,应消除转让同意表决机制的冲突,明确转让异议股东强制收购制度的前提条件,并考虑导入公司回购股权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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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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