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4.04.003
论反垄断法的适用豁免制度
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的形成根源于三个因素:即垄断的直接经济效率性、垄断的竞争效果和公共利益.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豁免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的垄断豁免制度正在发生演变,并表现出三种趋势:即由行业豁免向行为豁免转变、重视抽象规则和具体规则的联合运用、加强豁免制度的国际协调.中国构建自己的垄断豁免制度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应参酌各国、各地区的制度变迁趋势,借鉴它们的有益经验.
反垄断法、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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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01YB820008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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