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2.04.004
论社会隐秩序与显秩序--兼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社会显秩序是指用权力与法规命令推行的秩序,隐秩序是指由自发的适应性交往构成的秩序,它使人们理性决断成为可能.正像在资源配置上,单纯的计划经济企图用显秩序取代隐秩序招致失败一样,在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的控制上,单纯依靠显秩序也必将导致"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政府失灵现象.应当通过法制来加强德治,改造社会隐秩序以创造依法治国的道德环境,建设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秩序.
秩序、德治、法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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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社会学)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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