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2.02.014
论折扣与不正当竞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折扣是一种有效的、合法的竞争手段,通常与不正当竞争无关.我国现行法对折扣的规范并未揭示出这种经济现象的本质特征,尤其无法与非法的回扣相区别.折扣与回扣的实质区别,在于折扣的给付是事出有因的,而且折扣率是比较低的.中国竞争法宜借鉴德国的做法,对各类折扣规定一个最高比率.经营者违反最高折扣率的规定从事竞争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折扣、回扣、不正当竞争、最高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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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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