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1.05.017
超链接侵权的法律规制
超链接(hyperlinks)是一种在INTERNET上获取信息的工具,它只是提供一个计算机能看懂的文件地址,并没有对被链接的信息做任何形式的操作,因而不构成复制、发行和演绎侵权,尽管它侵犯了公开传播权,却属法定许可.根据商标法,超链接将他人的商品贴上自己的商标,构成了反向假冒,同时会削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或区分性,也构成了商标注水.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完成规制超链接侵权的使命更为妥当更为合理.目前有必要先采取一些治标之法,如允许参考性链接等.
超链接、侵权: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法
38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