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78.2001.01.015
"纯粹法学"述评及其对中国当代法治的启示
凯尔森首倡的"纯粹法学"是西方法哲学中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一个主要流派.其最基本的特色在于把分析实证的研究方法推向极端,排斥法律科学中的一切主观因素;强调实效是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成文法应得到遵守.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自清末启动之初,就受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深刻影响,但在70年代末以来的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法律实证主义已严重畸变.在构建当代中国法冶秩序的过程中,"纯粹法学"代表的本来意义上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极具特色的分析实证研究方法和关于法律规范效力性的基本观点极富启发意义.
纯粹法学、法治秩序、法律的实效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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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8(法的理论(法学))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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