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修辞消亡史:以T市中院1978-1998年刑事判决书为例
通过考察T市中院刑事判决在修辞方面的沿革变化,可以发现政法传统及革命话语体系塑造了人民司法的整体风格,充满浓厚的革命伦理色彩的道德修辞曾一度充斥刑事判决.随着司法专业化和理性化的程度不断提升,法律语言被镶嵌到革命法制向现代法治转型的宏大叙事背景中,进而呈现出道德修辞与法律修辞双峰并峙、相互博弈的状态,并在司法场域中建构出新的权力支配关系.此后,判决书中道德修辞的隐退不仅意味着法律治理技术的成熟,也昭示着刑事审判领域引入了新的知识传统,裁判文书在说理方式上完成了从“语言暴力”向“法律理性”的过渡,并由此开启了“以法律为修辞”的新型叙事模式.
道德修辞、刑事判决、法律修辞、司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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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9年青年专项课题“当代中国治理型司法的兴起与变迁”项目编号:ZGFL201901
202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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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插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