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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9286.2007.04.041

原产地名称与地名的辨析——贵州茅台酒与茅台镇的法律定位

引用
因出产地名相同,消费者经常把茅台酒与茅台镇酒相混淆,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界定茅台酒原产地名称权与茅台镇地名的内涵,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依托于地名,有特定的人文自然因素及质量信誉,在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内享有名称专用权、无限期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区分两者有利于依法维护国酒的地位及信誉,及商家以茅台镇为依托,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促进区域性产业经济发展.

原产地名称、地名、茅台酒、茅台镇

TS262.33;TS971(食品工业)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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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9286

52-1051/TS

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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