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13.2019.02.002
婚姻形态与权责义务边界——基于苏南农村并家婚的经验考察
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其生成与存续是家庭内社会意义上的权属与责任义务关系的重新配置与展演过程,不同的婚姻形态形塑出不同的权责义务边界,并通过其不断对人进行社会规制.一夫一妻制下的嫁娶婚、 招赘婚与并家婚在社会身份、 子孙姓氏、 财产继承的权属及代际之间的婚嫁、 孙代照顾、 家庭支持、 养老等责任义务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宏观上独生子女的政策主导、 中观上家庭结构的转型变迁与微观上文化价值观念的存续嵌入是核心解释变量,并据此认为并家婚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产物,是个体应对结构的策略性选择与调适,是传统与现代博弈的结果,而非现代化线性转型.
婚姻形态、权属、责任义务、并家婚
34
C92-05(人口学)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18VZL009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