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1613.2001.03.004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方位推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的精神,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于6月1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粤发[2001]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十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末,全省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3.5%;出生人口素质有明显提高;出生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必须坚持以下工作方针:(1)综合治理人口问题;(2)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3)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4)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意见>是目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指导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广东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广东省的实践看,笔者认为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精神,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全方位推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计划生育保障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基层基础工作、出生人口素质、省人民政府、人口出生率、纲领性文件、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中共中央、知情选择、政策法规、整体推进、生育文化、社会经济、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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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2(人口学)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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