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969.2009.20.006
实习护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状况调查
目的 了解荆州地区实习护生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认知状况.方法 自行设计问卷调查表对荆州地区5所医院中的185名实习护生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条例>实施的具体时间及内涵、医疗事故的概念及分级、病案保管及复印的范围和内容等.结果 荆州地区实习护生对<条例>及配套文件的相关内容了解甚少,81.1%的实习护生知道<条例>,但知道<条例>具体实施时间的护生仅占33.0%;68.6%的护生不知道医疗事故的概念;66.5%的护生不知道医疗事故的分级;有42.2%的护生认为住院病案只保管10~20年,只有57.8%的护生认为住院病案应该保管30年或永久;75.7%的护生对病历的主观、客观部分分辨不清,不知道护理记录属于病历的客观部分.结论 实习护生除了知识面狭窄、临床经验少外,更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采取院校结合的方式,对护生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病历管理及书写规范的相关培训.
荆州地区、实习护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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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2.6(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9-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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