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21.02.009
制药企业产品跳跃的反垄断法规制:美国经验与中国构建
产品跳跃是原研药企业应对仿制药竞争而采取的经营策略,围绕其是否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存在"产品创新"与"产品垄断"争议认识.美国所出现的制药企业产品跳跃,主要基于Hatch-Waxman法案、选择药品法案等为平衡原研药和仿制药竞争而形成的复杂法制环境.在Abbott案与AZ案两个司法判例中,美国对制药企业产品跳跃的反垄断法规制适用合理原则,着重于"硬转换"和"软转换"的区分.我国已经形成制药企业产品跳跃的法制环境,鉴于产品跳跃对消费者权益、制药产业创新和竞争的复杂性,应当协调反垄断法与专利法的冲突,适用反垄断法合理原则予以分析,即依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的规定,重点分析产品跳跃的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对行为多元效果予以权衡.
产品跳跃、原研药、仿制药、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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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及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于药品可及性的我国药事法治研究",项目编号:辽教函[ 2019] 432号
202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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