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20.05.005
河南省私营企业劳资纠纷的冲突与化解(1949—1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对私营企业采取了限制其消极作用、利用其积极作用的基本政策.但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资本家开始对产业的发展前景产生疑虑,这种疑虑在"三反""五反"运动时达到顶峰.在此背景下,政府颁发一系列政策来调控经济发展,资方与工人则借助相关政策为自己牟利,劳资双方在博弈中产生冲突.受大环境影响,河南省私营企业中的劳资纠纷随之爆发,并在1953年达到一个高峰.通过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河南省私营企业的劳资纠纷,对当时经济发展有一个更加细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推动当今经济管理体系的完善.
河南省、私营企业、利益冲突、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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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71(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性计划项目"法团主义视域下的赤色店员工会研究",项目编号:2019ZZJH356
2020-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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