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6320.2018.03.011
联合国维和人员的东道国国内法责任探究
由于东道国国内法的域内效力,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所享有的各项特权与豁免,均不涉及东道国国内法的法律约束以及对东道国国内法责任的承担.因此,联合国维和人员在东道国境内实施维持和平行动的过程中,应当受到东道国国内法的法律约束并承担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因为维和人员所享有的针对东道国法律程序的管辖豁免,仅适用于为执行维和任务而实施的行为,并得以被排除或者放弃.所以,在特定情况下,需要东道国对维和人员违反本国国内法的法律责任进行管辖和追责.
维持和平行动、维和人员、国内法责任、法律约束、管辖豁免
38
D997.9(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经验、问题与思考",项目16AZD033;本文另受到"华东政法大学博士毕业生后续学术发展支持计划"资助
2018-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