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明史》的编撰特点
学界对《明史》编撰多从维护政权统治的文化政策出发,总论明代历史编著的政治功用,或分论编撰体例,如《列女传》等.近年来,新清史之理念兴起,族群观念带来的跨民族对话及对抗成为研究新视野.如在《明史·朝鲜传》的修撰过程中,朝鲜官方使臣多次参与其中,实现了外交活动的对话与重塑.这里拟从满汉族群对话的视野浅析《明史》的编撰,揭示其所具有的体例和内容上的文化逻辑.一、《明史》编撰过程离不开民族融合官方《明史》编撰起源很早.据《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二年四月癸亥,汉官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开启了满汉对话的修史活动.赵继鼎认为此举乃是为了保留汉族士大夫的文化传统,灭人之国,不灭人之史.赵继鼎的建议受到满族统治者重视,同年五月,朝廷组建修撰人员,由满汉人员共同参与.汉官冯诠、李建泰,汉军范文程,旗人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若干,又设收掌官7员,满字誊录10员,汉字誊录36员.顺治年间,《明史》编撰并未成行.康熙四年,重开明史馆,但延至十八年,徐元文为监修,推荐晚明遗老万斯同入史局,才真正开始编撰《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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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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